Friday, March 26, 2010

頭雕改造 ≡ GO TO DMC !!

03/30新增照片兩張:




社長~我想唱創作歌曲啊.....



這次分享的作品是同好委託改造的頭雕
剛好KAI去年有看過這部電影
也覺得這部片很有意思(惡搞又無厘頭)
因此製作過程上是相當愉快的!
有時做著做著...看到這頭雕就笑出來~

為了重現電影中根岸君的內向又無辜的樣子
KAI有把表情重新設定過
讓頭雕看起來像受盡委屈的樣子
(讓人看了就想欺負他!)
此外也把脖子做出來
讓他呈現出電影中有點駝背的感覺

而這隻人偶組起來
重點就是用纖瘦一點的素體
(KAI選擇HT的SLIM素體)
還要找到很合身的衣褲
來重現電影中的身形

在我擺出的一堆人偶中
這隻人偶相當搶眼
因為趣味性很高
跟豆豆先生有異曲同工之妙吧
同屬於把玩性高的款式?

以下就先來賞圖吧!

無辜的根岸君:

不知道為什麼.....
電影中根岸君手要一直放在重點部位

社長不要在欺負我了啦~
人家只是頭髮留得比較猥褻而已

除了手要遮重點部位之外
記得腳還要站內八字
還背著MUJI的購物袋?

娘炮姿勢一定要多來幾張的!

至於L還在考慮要不要也改一個來玩玩
不過還是張嘴怒吼的克勞煞比較吸引我
有表情的頭雕還是有趣些!

對此款頭雕有興趣的可以跟KAI連絡:
kaistudio2008@gmail.com

Tuesday, March 9, 2010

展覽感想

展覽結束也一段時間了
首先,先恭喜主辦單位完美的落幕
也辛苦了協辦跟參展的同好熱情的支援
才能讓12吋人偶發光發熱
希望這樣的展出能夠常有,讓大家都能夠熱情參與

不過參展過程中也是有不愉快的事情

其實原由很簡單
就是針對主辦單位要開櫃拍照這件事情
我個人私下去信要求人偶開櫃這個動作
是不是要徵求作者同意?
今天給不給開櫃都是其次
但對作者起碼的尊重應該要有

因為今天開櫃的動作若造成作品損害
請問該找誰負責賠償?
是找主辦單位?還是熱情協助的同好?
(我想主辦單位並不知情也不會認帳,但我更不可能要求同好賠償)
信中我承認我口氣沒有很婉轉
而是很直接的表達我的立場與原則
然而我重點只有一個
『就是開櫃請先詢問作者』

而這樣的訴求卻變成
我不希望照片被公開、對展覽有諸多要求?
今天我為了展覽也特地排開了一些既定計畫
趕了新作品
而展出時臨時告知我櫃內也許會擺設其他人偶
我回應了若空間足夠,要擺是沒問題的

場地位置燈光我都沒要求
也沒有抱怨,隨意主辦者擺設

而僅要求『開櫃請先詢問作者』
就變成對展覽有諸多要求、難搞?
而且是在各大論壇直接公開點名"阿凱"要求

今天我私下跟主辦者反應
而你卻選擇在公開場合說這些事

或許有其他同好有同樣的顧忌
只是不好意思提出
今天只是我敢言

卻讓我自己成為眾矢之的
真是讓人感到無奈
到底我是為了什麼參與展覽?

有沒有想過其他同好分享我的照片時
為什麼我沒有要求不公開?
有同好幫我拍照我還很開心呢
畢竟我自己是很懶得拍照做記錄的人

今天這個展覽是受到主辦的邀請,我也共襄盛舉
並不是我要求給我個位置展出....
然而感受不到對作品的尊重
那我也不想讓這些照片發表!

而這事件我個人選擇不在公開論壇來回應
一來是不想產生無謂筆仗,浪費大家的資源
二來是想看看到底負責的人會如何處理?
事情也告一段落了,到現在我的問題也沒有得到正面的回應
只得到避重就輕的回答:
『我只是熱情參與的同好,並不是主辦單位
關於展覽產生的誤會,我願意概括承受』

那我是否也該為我對展覽有諸多要求、難搞的指控一併概括承受?
今天若你不是主辦單位,那就更不應該隨意開啟別人的櫃子
大家都在抱怨參觀名眾水準不高,會亂碰展櫃
那就更應該了解,開櫃前更應該知會作者一聲
而不是我提出問題之後,不針對問題正面回應
而選擇避重就輕的回答

不過也因為有我這次的"難搞"
讓大家為日後的展覽訂定更明確的遊戲規則
(希望不是出包一次,再增訂一次)
未必不是一件好事
有規則就有責任該釐清
這樣一來誰都無法規避責任

若當事人覺得我所言不妥
或者與事實有所出入,我個人不介意公開信件
不然您就概括承受吧! ^_^